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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农村宅基地初始登记流程

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13-8-20点击: 人次

一、适用范围

依法批准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在房屋竣工后由户主为代表向所在乡镇所属的国土所(分局)申请农村宅基地初始登记。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浙江省土地登记实施细则》

三、所需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用地文件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4、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和界址确认表;

5、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和界址确认表;

6、门牌证(如有需提供);

7、产权份额有约定的,需提供份额约定书;

8、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办理程序及流程图

窗口受理→权属审核→注册登记→收费发证

五、批复文件、附件

土地证书

六、收费项目

地调费、证书工本费

七、承诺期限

自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编辑整理:仙居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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