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采取出让或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企事业单位用地的初始登记。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浙江省土地登记实施细则》
三、所需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出让土地的,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出让金发票;划拨土地的,提供《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用地文件,新开工的大中型建设项目使用划拨国有土地的,提供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4、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和界址确认表;
5、契证、完税凭证;
6、门牌证(如有需提供);
7、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办理程序及流程图
窗口受理→权属审核→注册登记→收费发证
五、批复文件、附件
土地证书
六、收费项目
地调费、证书工本费
七、承诺期限
县城自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5日,其他地方自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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