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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集体土地房屋不动产权证转移过户

来源:仙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作者:发布时间:2017-4-5点击: 人次

一、服务流程

申请—— 窗口受理 ——等待审核——审核完毕后缴费领证

二、受理地点

仙居县办事大厅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三、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时间

夏令时:上午8:00—11:30   下午 2:30—5:30

冬令时:上午 8:00—11:30   下午 2:00—5:00

四、申报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5、集体土地所有权转移的证明:

(1)互换土地合同(农民集体互换土地);

(2)土地调整文件(集体土地调整);

6、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村民代表同意转移的证明(原、必);

7、有批准权人民政府的批准材料;

8、原不动产属证书;

9、已核定的权籍调查成果(需要权籍调查的);

10、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收费标准

1、按[1990]国土[籍]字第93号文件执行;

2、相关费用最后以物价局文件为准;

六、工作时限

10个工作日(不含受理当日、公告日、法定节假日、资料补正期)

七、咨询电话:0576-87810633,87810634

(编辑整理:仙居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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