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布从县公积金管理中心处得知我县职工通过市场租赁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可提取额度限额从原来的每月每人800元提高至1000元??根据《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满足职工承租公共租赁住房、享受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到市场租赁自住住房或职工市场租赁自住住房三种情形的,1年内可提取1次住房公积金。??其中,职工市场租赁自住住房的提取限额现为1000元每月每人,该类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需满足申请人正常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申请人工作地和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调整后,符合条件的职工每人每年最高能提取12000元,比原来增加了2400元。双职工且两者名下均无房的家庭平均每月可提取2000元,可以大大改善个人或家庭居住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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